×
登录后即可收藏
您还未登录,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
政策法规 / 关于印发《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
关于印发《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
苏财税〔2014〕44号
2014-12-29

关于印发《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
苏财税〔2014〕44号

各市、县财政局、国税局、地税局,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、地税局,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、地税局,省国税局直属分局,省地税局直属税务局,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4〕13号)规定要求,结合我省实际,我们制订了《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(试行)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附件: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(试行)

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

2014年12月29日

立即登录